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本科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

添加时间:2020/10/19 17:21:35

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本科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学习、实践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河北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校学字〔20165号)、《河北大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校学字〔20057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19-2020学年本科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内容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特等奖、一、二、三等奖;

(二)单项奖学金:精神文明奖、优秀作品及科技成果奖、体育比赛优胜奖、文艺表演优秀奖、文体活动积极分子奖;

(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

评选标准详见《河北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校学字〔20165号)、《河北大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校学字〔20057号)。请仔细阅读各奖项具体要求,严格各项条件。

二、评审程序

(一)学院成立评审小组,严格按照评审流程,根据《河北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案》和学院测评细则,参照分配名额,组织本科生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推荐工作。

(二)各班级成立评议小组,对学生进行全面考核评定,确定班级初选名单,班级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院评审小组审核确定。

(三)学院评审小组进行严格审核,确定学院推荐人选并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学院评审情况反馈表》。

(四)学生处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

(五)学生申报、班级评议、学院评审等程序均在学生事务网上服务平台进行。

三、注意事项

(一)各班级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评审程序,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送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二)各班级需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分配名额进行评定推荐,认真审核学生上报材料和相关信息。如有不符合参评标准、拆分或合并名额的情况,将取消推荐名额,不再进行递补。

(三)实行班级、学院、学校三级公示制,公示材料留存备案。

(四)2019-2020学年因违纪受处分者、所在宿舍出现一次“一星级”或三次“二星级”者,取消该学年评奖资格。

(五)2020-2021年秋季学期转专业学生在原学院参评,不通过系统进行申报。

特等奖学金申报无比例限制,但不额外增加奖学金名额。

单项奖中优秀作品及科技成果奖的认定请参看校团委弘毅网站具体通知:http://tuanwei.hbu.cn/contents/541/5077.html,所需附件信息上报给学院团委。

四、工作安排

请各班级于10月23日(周五)前完成评审推荐工作,提交以下材料:

(一)《班级评审情况反馈表》纸质版,一式一份;

(二)《河北大学2019-2020学年优秀学生特等奖学金申报表》(系统导出打印)纸质版,一式一份;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班级如不申报,则不用交)。

(三)《河北大学2019-2020学年单项奖学金申报表》(系统导出打印)纸质版,一式一份;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如有单项奖学术科技竞赛申报,请提交相关附件,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发送至hbujianzhu@163.com

(五)如有申报先进班级,请提交申请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

(六1023日之前,在学生事务系统本人提交、辅导员审核完毕。

 

人:佘老师

联系电话:5079342

联系地址:电信楼二楼团委办公室


附件:/Upload/file/20201019/20201019173560766076.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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