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室):
参照中共河北大学委员会《关于2024年科级干部调整选任工作的实施意见》(校党字〔2024〕6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有关规定,经学院党委会研究决定,现就我院开展系(室)、学科负责人调整选任工作通知如下:
1.本次调整选任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分别为留任、交流和选任。
2.任职条件、资格,工作程序等具体要求详见《关于2024年建筑工程学院系(室)、学科负责人调整选任工作的实施意见》。
3.学院调整选任工作的日程安排详见附件。
联系人:佘丹丹
联系电话:5079492,13931699616
附:
1.调整选任工作安排
2.岗位设置情况
3.任职意愿表
4.《关于2024年建筑工程学院系(室)、学科负责人调整选任工作的实施意见》
建筑工程学院党委
2024年5月6日
附件:/Upload/file/20240506/20240506172233463346.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