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所有待录取考生请于5月13日至17日登陆研究生学院网站填写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
3.全日制非定向考生务必将个人档案调入我校。
4.全日制定向的考生务必于4月22日前提交定向单位盖章、本人签名的“河北大学接受全日制定向培养研究生协议书”一式三份(研究生学院网站“服务指南”中下载,按要求填写)。逾期将取消待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