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教育部和河北省教育厅的工作要求,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学校推迟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按照防疫期间学位授予“质量不减、标准不降”的要求,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20﹞1号)和《河北大学关于实行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的规定》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2020年上半年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形式
依托网络平台,以音频、视频的方式开展;或学位申请人将论文(电子版)提交预答辩小组,以通讯方式开展。
二、参加人员
凡计划2020年上半年申请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人员,均须进行学位论文预答辩。预答辩通过者,方可进入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审查、学位论文匿名评审、学位论文答辩等环节。
三、时间安排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预答辩截止时间适当延迟,请各学院于2020年3月27日前完成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
四、程序及要求
1、各学院结合疫情防控要求,认真组织,统筹谋划,制定切实可行的预答辩工作方案。
2、各学位授权点根据学生的研究方向和内容,聘请本学科或相关学科的具有高级职称人员(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应聘请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应聘请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组成预答辩小组,每个小组3-5人,组长一般应具有正高级职称。
3、研究生提出预答辩申请,填写《预答辩审查表》(附件1)电子版,由导师对学位论文进行审查,经导师同意后方可参加预答辩。待学校正式开学后,提交《预答辩审查表》纸质版给各学院。
4、采用网络平台开展预答辩的,提前做好预答辩的组织工作,保证现场的音频、视频效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的,预答辩小组成员要填写《预答辩评议反馈表》(附件2)并提交给预答辩小组组长汇总。
5、预答辩小组成员要认真审查学位论文的创新性、学术规范和撰写规范等情况,对论文做出整体评价的同时,要针对论文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详细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研究生要做好预答辩记录,按照预答辩小组成员意见,在导师指导下认真修改学位论文,以提升论文质量。
6、预答辩小组对预答辩结果进行评议,形成结论性意见,并将评审意见和最终结论及时反馈给研究生本人。预答辩未通过者,须至少半年后才能再次申请预答辩。《预答辩意见书》(附件3)纸质版材料待学校开学后,由学院审核盖章后提交至研究生院。
五、材料提交
1、2020年3月30日前,各学院将通过预答辩人员名单电子版(附件4)按专业汇总后统一提交至研究生院,逾期未提交的,视为延期申请学位,学位论文将不予送审。
2、2020年4月5日前,各学院收集汇总通过预答辩人员学位论文匿名评审材料电子版(附件5),以学院为单位提交至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将对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审查和匿名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