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各班级:
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冀教德育〔2021〕2号)要求和我校相关通知,结合学院实际,现将省级三好学生和先进班集体推荐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1年6月30日前在校的全日制学生和学生班集体。
二、评选条件、名额、程序
(一)本科生
1.评选条件
(1)省级三好学生(我院本科生推荐名额2名)
①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
②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
③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尤其是在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中成绩突出;
④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并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
⑤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要求;
⑥在2019~2020学年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2)我院今年无省级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额。
(3)省级先进班集体(我院择优推荐1个本科生班级)
注重班级文化建设,充分发挥班委会、团支部的核心作用,具有良好的班风和健康向上的班级氛围;班级学生模范执行学校和班级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文明素养;班级在校内外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具有集体示范作用。全班学生在相同阶段,无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在2019~2020学年获得过校级“先进班集体”称号。
(4)其它评选条件
对思想品德和行为表现一贯较好,且有突出事迹和表现,如有见义勇为实际行动或参加省级以上各类活动成绩优异并在当地有较大反响者,可破格推荐参加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
2.评选程序
(1)班级推荐。各班级依据上级文件精神和评选条件,结合辅导员和任课教师意见,经过班级充分酝酿讨论后向学院推荐。每班至多推荐1名候选人,推荐的三好学生至少要有本班学生80%以上的赞同票方可生效。先进班集体将由符合条件的班集体提出申报,学院组织综合评议。
(2)学院推选及公示。学院根据评选要求组织评议,并将推荐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结果报送学校。
(3)报送材料:
①省级三好学生和省级先进班集体评审表(一式一份,A4纸正反面打印即可)。请严格按照《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先进班集体评审表填表须知(附样表)》填写,其中,省级三好学生推荐者应认真、详细、如实填写表中获奖等信息,此将为学院评选的其中考量指标;
②先进班集体再单独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一份)。详细阐述班级建设理念、建设目标、班级制度、特色活动、存在问题及改进方向等,充分反映班级文化建设情况及成效。特别要注重凝练班级在疫情防控期间形成的制度、开展的线上活动、打造的品牌亮点,3000字左右。同时提供反映班级文化建设的图片5-10张。根据实际情况,有条件的班级还可提供PPT或视频等支撑材料。
③候选人和候选班级需同时提交评审反馈表(一式一份,辅导员签字)。
(4)学校评选及公示。学校对各学院推荐结果进行审核,组织专家对省级先进班集体进行评选,确定最终拟推荐结果并公示。届时将举行班级文化建设展示大赛,申报材料评审环节占总成绩的20%,现场展示答辩环节占总成绩的80%。
(二)研究生
1.评选条件
(1)省级三好学生
①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
②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
③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尤其是在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中成绩突出;
④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并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
⑤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要求;
⑥在2019~2020学年获得过国家奖学金或二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
(2)省级优秀学生干部
①具备省级三好学生1-5评选条件;
②积极参与学校各项集体活动,配合学校和老师主动开展管理工作;
③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切实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
④在本学年担任学生干部满1年。
(3)省级先进班集体
注重班级文化建设,充分发挥班委会、团支部的核心作用,具有良好的班风和健康向上的班级氛围;班级学生模范执行学校和班级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文明素养;班级在校内外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具有集体示范作用。全班学生在相同阶段,无严重违纪、违法行为。
(4)其它评选条件
对思想品德和行为表现一贯较好,且有突出事迹和表现,如有见义勇为实际行动或参加省级以上各类活动成绩优异并在当地有较大反响者,可破格推荐参加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
2.评选名额
我校研究生省级三好学生的名额为12名,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的名额为3名,省级先进班集体的名额为2个。
3.评选程序
(1)学院评选。各学院(中心)据上级文件精神,确定本单位评审办法。要结合任课教师、所在班级意见,择优推荐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因名额有限,每个学院申报候选省级三好学生(或省级优秀学生干部)1名,候选省级先进班集体1个。
被推荐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至少要有本班学生80%以上的赞同票方可生效。
(2)学院公示。学院将推荐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结果报送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3)报送材料:
①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审表,省级先进班集体评审表(一式两份,A4纸正反面打印)。请严格按照《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先进班集体评审表填表须知》;
②评选名册(一式一份,excel格式,A4纸型);
③先进班集体申报材料(包括班级文化建设成果展示视频、班级抗疫工作总结、班级照片1张及200字以内的班级简介以及评选宣言);
④评审反馈表。
(5)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组织专家评选及公示最终结果。
研究生评选具体材料提交请按照雷老师通知执行。
三、表彰奖励
对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学生进行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对获得省级先进班集体的班级进行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其班主任享受同级先进德育工作者待遇。
四、工作要求
请各班级辅导员和班干部认真组织,严格把关,推荐人选必须符合推荐条件。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上报人选中不符合申报条件和评选程序的,将取消评选资格,且不再进行补报。
本科生推荐材料请4月6日中午12点前报送至学院团委(一教608)
联系人:佘老师
联系电话:5079342
研究生推荐材料请报送至建工学院楼二楼
联系人:雷老师
联系电话:5079375
建筑工程学院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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