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毕业班级:
现将开展2021届河北省优秀毕业生线上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评选范围为我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我院本科生评选名额10人。
二、评选标准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党忠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遵纪守法,道德高尚,品德优秀,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团队精神,在各项活动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3.热爱所学专业,崇尚科学精神,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全面发展,具有开拓创新精神。综合测评在本专业处于前15%,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公益活动和创新创业活动;
4.大学期间获得两次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注意,这里指荣誉称号,奖学金不算称号。校级以上称号也包含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等);
5.获得国家奖励(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参加国际组织志愿服务的毕业生可优先。
三、评选程序
1.各班级要对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的表现进行全程综合测评,测评按照我院奖学金评定中的综合测评办法执行。学分绩点由教务统一提供,前15%的综合排名为本专业内排名。按照评选标准和各专业名额的比例要求,班级以召开网络主题班会的形式进行推荐。学院根据班级推荐结果按照名额要求组织评审,评审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3天并留存备案。
2.学校审核推荐材料,确定最终拟推荐人选,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经学校批准后报送省教育厅。
四、表彰奖励
河北省教育厅将为优秀毕业生统一颁发“河北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并在河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信息网公布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单。
五、工作要求
1.各班级要提高认识,辅导员组织此项工作,在评选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掌握条件和标准,按程序操作,保障广大学生的知情权,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2.各班级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推选,推荐人选不符合申报条件和评选程序的,将取消评选资格,且不再进行补报。
3.报送材料:
(1)《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1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件2),一式两份,请严格按照《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1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填表须知(附样表)》填写,学院加盖行政章,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
(2)《河北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确认情况统计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
(3)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电子照片(生活照,JPEG格式)1张及个人事迹材料(不少于1000字)电子版。
请各班级于2021年4月15日前报送相关材料,将以上电子版发送邮箱hedajiangong@163.com,邮件主题为“××班级××姓名优秀毕业生”。
建工学院团委
2020年4月13日
附件2: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1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docx
附件3:河北大学XX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确认情况统计表.doc
附件4: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1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填表须知(附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