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宝钢优秀学生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1/6/15 15:52:44

各班级:

按照《2021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宝基字〔2021〕3号)要求,结合学校和学院工作实际,现就开展2021年度宝钢教育奖推荐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审推荐工作。

二、宝钢优秀学生奖评选范围及条件

经正式注册取得我校学籍,并参加全日制学习的本科生、研究生,在校学习期满1年以上,均可参加评选。评选条件: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以下简称五种能力);“创新创业”实践中取得突出成果;研究生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5.作为主要负责人荣获省级以上课外竞赛奖项及荣获国家奖学金等重要奖励的学生优先推荐。

三、推荐名额、评审程序及要求

(一)推荐名额

学院可推荐本科生或研究生候选人1名;

(二)评审程序

1.各班级要认真通知宣传,鼓励高年级、成绩优秀、科技竞赛成果突出的同学申报,学院根据评选条件对申报的学生评审,推荐人选进行院内公示。

2.申报的同学需填写《优秀学生奖评审表》一式一份,表格中获奖情况和主要事迹栏目要尽可能写详细,将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

3.评审表中涉及的论文、奖项均需提交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4.申请前通过班级辅导员进行初审,因为名额有限,每班级至多申请1人。

(三)报送要求

6月21日(周一)下午三点前将评审表一份和附件材料一并交至一教308佘老师办公室。

建筑工程学院

202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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